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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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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1 · 1972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开设赌场有下列情形应予立案追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赌资累计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并收取回扣等;其他聚众赌博应追刑责情形。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建赌博网站或任代理接受投注,也属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啥

一、开设赌场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啥

根据法律规定,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二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是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四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五是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此外,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案件不起诉需啥条件

开设赌场案件不起诉分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如开设赌场获利少、作用小、有自首立功情节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证据证明;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

三、开设赌场案中从犯如何认定

在开设赌场案中,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认定从犯可从两方面判断。 一方面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其直接参与实施部分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但相较于主犯,行为并非不可或缺,对犯罪完成所起作用较小。如在赌场中负责部分杂务,像简单打扫、传递物品等,不参与赌场关键运营环节。 另一方面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不直接参与实行犯罪构成要件行为,而是为犯罪提供便利条件。比如为赌场提供场地、通风报信、望风等。从犯量刑会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当我们探讨开设赌场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啥时,要知道这一标准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比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等情形都可能被立案。一旦涉及开设赌场,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还会对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造成极大危害。若你对开设赌场案件立案标准的具体细节,如不同情形下的认定界限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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