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公司破产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若债务人公司破产,新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
若该债权有担保,新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若为普通债权,则在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
新债权人需积极关注破产程序进展,参加债权人会议,可行使表决权等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对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二、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起诉如何管辖
债权转让后新债权人起诉的管辖,遵循相关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原债权债务合同有协议管辖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新债权人起诉仍按原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债权转让纠纷中,接收货币一方可能是新债权人,此时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此外,主从合同合并诉讼时,从合同管辖依主合同确定。总之,新债权人起诉要根据原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三、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和代位权。
对于撤销权,当债务人实施了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受让人作为新的债权人,在具备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可依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对于代位权,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受让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受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依法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撤销权和代位权均属于从权利范畴,受让人可行使,但要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
当面临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公司破产的情况,这确实是一个复杂且棘手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即便债权已转让,原债权人在一定情况下仍可能有相关义务。比如协助新债权人处理一些与破产程序相关的事宜。而且,新债权人在债务人公司破产时,要及时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程序。若你对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公司破产的具体流程、自身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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