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后两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都不愿离婚,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同样视为撤回。在此情况下,若双方之后仍想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也可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放弃登记怎么办
若在离婚冷静期内放弃登记,双方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离婚登记程序就此终止。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可以一个人呆着吗
离婚冷静期可以一个人呆着。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至于夫妻双方在这期间是否共同生活、能否分开,法律未作限制,双方可自行决定。但需注意,即便一人呆着,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面临离婚冷静期后两方都不愿意离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婚姻关系的维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冷静期的设置初衷也是希望双方慎重考虑。若此时双方都不想离,不妨坐下来好好沟通,回顾当初选择结婚的初心,看看能否解决导致想要离婚的矛盾。若之后又因各种原因再次产生离婚想法,要清楚后续的流程会有所不同。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会因情况变化而有新的考量。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或者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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