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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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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9 · 1314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等多种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也属共同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军人复员费等按特定方式计算为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界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离婚诉讼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诉讼中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共同财产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也为共同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共同财产。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界定需注意收集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等证据,以准确划分。

二、离婚诉讼中,女方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中女方财产分配需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的个人财产,如女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或补偿等,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双方可先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分配;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女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此外,若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诉讼中的冷静期有多久

离婚诉讼没有法定冷静期。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期限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持相关证件材料撤回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部分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会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定期限冷静期,该期限并无统一法律规定,由法院依案件情况确定。

在离婚诉讼中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个关键问题。除了常见的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像婚后双方共同投资的房产、股权等增值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还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但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受赠财产一般也在共同财产范畴。并且,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理财产品等同样是共同财产。你是否在离婚时对财产界定存在疑问呢?若对于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范围、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明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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