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拥有超过16年的执业经验,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要服务全国刑事业务,在北京地区的表现尤为突出。律所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陈晓伟律师身兼众多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成就,也让大众对他的专业水平更有信心。
截止到目前,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了453件刑事案件,且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游刃有余。下面为大家介绍他主办的一起典型案例。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通过公开宣传,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并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在他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他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他通过阅卷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陈晓伟律师与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一是杨XX首次到案就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都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也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其到案过程未达到自动投案的自主性,不构成自首;杨XX协助辨认同案犯门牌号的行为未达到协助抓捕的程度,不构成立功。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考虑到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以及多名同案犯的量刑平衡,对其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严谨的专业态度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他始终坚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陈晓伟律师会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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