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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辩与民商律师程豪:经办百余刑事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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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8 · 1224人看过
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他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辩护成效显著。典型案例有吴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再审改判挽回800余万元损失,以及代理中交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300万元诉请。

执业经验丰富程豪律师自2014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得到司法机关采纳。同时,他也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成果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成果丰硕。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成功辩为挪用资金罪。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民商案件佳绩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也有出色表现。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另有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还有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他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主张的332万余元赔偿,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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