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诈骗罪有哪些客观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即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虚构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与保险人签订合同。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如把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谎称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等。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如在保险期内人为制造保险事故,故意毁坏财物等。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这通常表现为采取杀害、伤害等手段。
二、保险诈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
可以是个人和单位。个人主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作为犯罪主体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
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客体
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
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诈骗保险金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三、保险诈骗罪着手标准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着手的标准在于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保险诈骗实行行为。
不同的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点不同:在财产保险诈骗中,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索赔,着手点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着手点是开始实施制造事故的行为,如故意烧毁投保财物。在人身保险诈骗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着手点是实施故意杀害、伤害等行为;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进行索赔,着手点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及虚假说明。
判断着手要结合主客观因素,主观上行为人要有诈骗故意,客观上开始实施具有侵犯保险秩序和保险公司财产可能性的行为。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多种多样。比如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又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还有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你是否对保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相关问题还想进一步了解呢?比如如何认定保险诈骗行为的既遂与未遂。若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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