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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非吸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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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9 · 1690人看过
导读: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要从主体、行为及意志等方面判断。主体是以单位名义实施,单位包括公司等。行为是为单位谋利且利益归单位,否则按个人犯罪处理。意志体现单位意志,由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单位要有合法形式和组织结构,否则按个人犯罪论处。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多因素,结合证据准确界定。
如何界定非吸单位犯罪

一、如何界定非吸单位犯罪

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需从主体、行为及意志方面判断。主体上,犯罪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单位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行为方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所得利益归单位所有。若以单位名义进行但利益归个人,则按个人犯罪处理。意志体现上,犯罪行为体现单位意志,通常由单位决策机构或负责人决定。此外,单位需具有合法形式和组织结构,若成立单位目的就是实施非吸犯罪,则按个人犯罪论处。司法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结合具体案件证据来准确界定。

二、如何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界定此罪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二是公开性,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四是社会性,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表现多样,如以投资理财、养老项目等为名。若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20万元,单位超100万元;个人吸存对象超30人,单位超150人;或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超10万元,单位超50万元,可能构成犯罪。

三、如何界定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也可以是无搜查权的一般公民。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动机不影响定罪。 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住宅安全权利。人身权利包含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等;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的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非法”指无搜查权或有搜查权但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搜查。例如,司法人员未获合法搜查手续进行搜查,或者非执法人员擅自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只要实施了非法搜查行为,不论是否发现所要搜查的物品,均构成犯罪。

当探讨如何界定非吸单位犯罪时,不仅要明确单位是否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还要看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而且,单位犯罪通常是为了单位整体利益。在界定过程中,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单位决策机制、资金流向用途等。倘若对非吸单位犯罪的界定标准、相关法律适用,或者如何避免单位陷入此类犯罪风险等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您精准解读,帮您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为您的疑问提供可靠的解答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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