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条件是啥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需符合一定条件。
首先,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可监视居住。其次,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检察院也可决定。另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也能监视居住。并且,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决定拘留多久出结果
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一般会在14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3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里的结果主要是看是否批准逮捕。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需注意,实际办案中具体时长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
三、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怎么提出异议
如果对检察院决定不批捕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可要求复议。需在收到不批捕决定书后5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送交同级检察院复议。若意见未被接受,可在7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
被害人:被害人可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院应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维持不批捕决定的,被害人可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申诉直接起诉。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时,其实这背后有着严谨的法律规定。除了文中所述的几种常见条件外,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若犯罪嫌疑人符合这些条件,检察院就有可能做出监视居住的决定。但具体适用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你是否对监视居住条件的适用范围、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呢?如果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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