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该罪: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如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二人以上轻微伤等;二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比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等;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像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等;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如致使商场无法正常营业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罚更重。
二、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诈骗
构成刑事诈骗需满足以下条件。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意图永久剥夺他人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以常见的诈骗手段为例,若甲编造能为乙办理低价购车的虚假事实,乙信以为真给甲转账,甲拿到钱后消失,甲就可能构成刑事诈骗。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什么情况下犯罪是监外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间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会被及时收监。
在了解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罪后,我们要知道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往往涉及多方面因素。比如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还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也属于寻衅滋事罪范畴。另外,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以及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均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若你对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认定标准、相关法律条款解读或者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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