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分居期间是否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夫妻分居期间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该义务不因夫妻分居而消除。在夫妻分居状态下,若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未履行抚养责任,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若夫妻分居,一方承担了孩子全部或大部分抚养费用,可向另一方主张相应抚养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也是一人一半的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一人一半,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割。
不过,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分居期间财产按约定各自所有,不进行平分。另外,法院在实际分割时,也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生活状况等因素,对财产分割进行适当调整。
三、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偿还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借款,另一方是否偿还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等,即使分居,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共同偿还。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另一方无需偿还。这是基于债务未产生夫妻共同受益的结果,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在探讨夫妻分居期间是否能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时,我们明确了这一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那么,除了能否主张抚养费,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该如何确定,是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另外,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又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呢?若你对这些围绕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的拓展问题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排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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