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一人死亡赔偿多少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受害人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赔偿还受事故责任划分影响,若肇事者负全部责任与部分责任,赔偿比例不同。需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具体赔偿数额。
二、交通肇事一审未判精神抚慰金二审会判吗
交通肇事一审未判精神抚慰金,二审是否会判需视具体情况。若一审中未主张精神抚慰金,二审提出的,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若一审已主张但未获支持,二审可能改判。二审法院会审查是否符合精神抚慰金给付条件,如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若存在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导致未支持精神抚慰金的,二审可能依法改判。但如果一审认定准确,不存在错误情形,二审一般维持原判。
三、交通肇事一人死亡检察院可免于起诉吗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检察院有可能免于起诉。
根据相关规定,若存在下列情形,检察院应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肇事者在事故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自首等情节,且综合全案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可权衡后决定不起诉。
交通肇事一人死亡的赔偿数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责任划分、死者具体情况等。除了直接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家属可能还会产生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诉求。在计算赔偿时,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定因素。若家属对赔偿项目、具体标准或赔偿流程仍有疑问,比如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赔偿款的支付方式等。别再为此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详细情况为您精准解答交通肇事一人死亡赔偿的相关问题,助您明晰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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