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指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指啥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4 · 1529人看过
导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指社会公众,具开放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开放性是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广泛性指涉及人员众多、涵盖不同方面,不确定性是事先无法确定参与人员。如通过网络等发布集资信息,任何人可参与。针对特定人群集资一般不算,单位内部集资扩展且具开放性则可能构成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指啥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指啥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里,“不特定对象”指的是社会公众,即具有开放性、广泛性和不确定性的群体。 开放性意味着面向社会公开宣传,不局限于特定的范围或人群。广泛性表示涉及的人员众多,涵盖不同阶层、职业、地域等。不确定性则是指事先无法确定具体会吸收到哪些人参与。 比如通过网络平台、媒体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集资信息,任何人都可能看到并参与进来,这些参与者事先没有明确的指向和限制。相反,如果是针对特定的亲友圈、单位内部人员等有特定范围和指向的人群进行集资,一般不认定为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若单位内部集资扩展到外部人员,且具有开放性特征,仍可能构成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如何认定

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位犯罪,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首先,主体方面,犯罪主体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合法经营形式的单位。若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其次,行为特征上,单位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未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等。 再者,主观方面,体现单位意志,是经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决策程序决定,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 最后,利益归属,非法吸收的资金归单位所有,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等。若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所得归个人,则按个人犯罪处理。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犯罪如何判决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采取双罚制。 一方面,对单位判处罚金。罚金数额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 另一方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等情形,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里,不特定对象有着特定含义。它并非指某些特定的、有明确指向的个体,而是面向社会公众,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这意味着犯罪行为所涉及的人群是广泛的、难以预先确定范围的。比如一些打着投资理财旗号的非法吸存行为,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向不特定的大众进行宣传推广。如果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不特定对象的范围界定、如何识别此类犯罪行为,或者自身遇到相关可疑情况不知如何判断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