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是签了就生效吗
离婚协议并非签了就生效。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生效。若未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
二、离婚协议是否可以约定另一方不得生育
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另一方不得生育。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保护的人格权范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非法限制或剥夺。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中约定限制另一方生育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即使双方在协议中自愿作出此类约定,该约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若一方以该无效条款要求另一方履行或主张相关权利,法院不会支持。所以,在拟定离婚协议时,不应设置此类违法且无效的条款。
三、离婚协议是否属于合同纠纷
离婚协议在特定情况下可能涉及合同纠纷,但它有其特殊性。
从性质上看,离婚协议是双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它既包含身份关系的解除,也包含财产关系的约定。身份关系部分不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不能简单视为普通合同。
不过,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经济补偿等财产性约定,适用合同编规定。若一方不履行该部分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合同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时会产生类似合同纠纷的情形。比如一方不按约定支付补偿款,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所以,离婚协议部分内容可能引发合同纠纷,但不能一概而论将其完全等同于合同纠纷。
关于离婚协议是签了就生效吗这个问题,想必大家已经有了一定了解。实际上,离婚协议签了并不立即生效。它需要在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而且,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那么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也就失去效力。要是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签订协议时有隐瞒财产等欺诈行为,该如何维权呢?又或者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变更的情形,法律上又有怎样的规定呢?如果您对这些与离婚协议后续相关的问题还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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