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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抚养费少付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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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787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对方少付抚养费,若协议离婚,先协商,不成则起诉;若诉讼离婚且法院已判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维权要准备好离婚协议、判决书、少付抚养费证据等材料。此外,因子女实际需要增加等致原定抚养费不足时,可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离婚后对方抚养费少付如何维权

一、离婚后对方抚养费少付如何维权

若离婚后对方少付抚养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少付的抚养费。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法院已对抚养费作出判决,对方少付抚养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措施强制对方支付。在维权时,需准备好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对方少付抚养费的证据等材料。同时,若因子女实际需要增加等原因,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二、离婚后对方不同意看孩子咋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对方不同意看孩子,双方可先尝试协商,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若协商无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 若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并非子女。法院可通过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对方履行协助义务。

三、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能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若离婚协议已在民政部门备案,一方不配合过户,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先向法院起诉,待取得胜诉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若离婚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且法律文书中明确房屋过户相关内容,对方不配合时,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部门根据通知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当面临离婚后对方抚养费少付的情况,维权途径至关重要。首先,双方可尝试再次协商,心平气和地沟通抚养费的合理数额与支付方式。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如对方收入证明、孩子实际生活开销增加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公正裁决。除了要求对方补足少付的抚养费,还可主张因对方少付抚养费给孩子生活造成困难的补偿。若你正为此事困扰,对维权流程、证据准备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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