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守约方可以获得的赔偿主要有两类。
一是实际损失赔偿,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如因对方不交付货物,导致己方生产停滞的额外支出费用等。这种赔偿旨在使守约方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应处的经济状态。
二是可得利益赔偿,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该利益需是可预见的、合理的。例如买卖合同中,预期转售货物的合理利润。不过,赔偿数额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但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二、合同一方不履行合约怎么赔偿
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约,即构成违约,赔偿方式如下:
首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如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违约方通常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过,若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赔偿方式可以是金钱赔偿,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
三、合同一方不履行可以解除吗
合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能否解除合同需分情况判断。
若属于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又或者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也可直接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时解除。
但如果不履行未达上述严重程度,可能无法直接解除合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受损方所能获得的赔偿远不止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赔偿,比如因对方未供货导致的生产停滞损失等,还可能涉及可得利益损失赔偿。例如,因合同无法履行,原本预期的利润无法实现。而且,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受损方也有权主张。另外,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调查费等,也可要求对方赔偿。你是否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过此类困扰呢?若对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赔偿范围、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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