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能分公司财产吗
夫妻离婚时能否分公司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若公司为夫妻一方或双方设立的独资企业,分割时,若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竞价高者取得并补偿对方;双方均不愿经营,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办理。
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非股东方,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方成为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分割转让所得款;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若公司财产属公司,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直接分割公司财产,只能对股权等权益依法处理。
二、夫妻离婚能否分割父母财产
夫妻离婚时通常不能分割父母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父母财产属于父母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夫妻双方对其无分割权利。
不过,若父母财产已通过赠与等合法方式转移到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且未明确仅赠与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若存在夫妻双方与父母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需先对该财产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后再在离婚时分割。
三、夫妻离婚能否免除抚养费义务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不能免除抚养费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减免抚养费。一是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改善,有能力独自承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用,且自愿不要另一方支付;二是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三是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但减免情形消失后,应恢复给付。
在探讨夫妻离婚能否分公司财产时,我们了解到这其中涉及诸多复杂因素。若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那么在离婚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但具体分割方式和比例会因多种情况而异。比如,若一方在公司经营中付出较多努力,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予以考虑。又或者公司的股权结构等因素也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如果您对夫妻离婚分公司财产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何确定共同财产范围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准确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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