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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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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8 · 1678人看过
导读:看守所羁押期限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侦查阶段,一般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超二月,复杂案件可延长,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二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刑罚的再延长二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可延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的有相应期限规定。审判阶段,一般二至三个月宣判,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看守所羁押期限分不同情况: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二、看守所羁押超一年怎么办

若看守所羁押超一年,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首先,了解超期羁押原因。可能是案件侦查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可通过律师与办案机关沟通,要求其说明理由。 其次,若属违法超期羁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可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申请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再者,若办案机关不处理,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超期羁押有监督职责,可要求其进行法律监督,督促办案机关纠正违法行为。若因超期羁押造成损害,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三、看守所羁押10个月还不判怎么办

看守所羁押10个月还未判决,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司法实践中,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都有相应期限,但复杂案件会有延长期限的情况。 首先,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询问具体处于哪个阶段及未判决的原因。若侦查阶段,可能因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困难而延长侦查期限;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退回补充侦查。 若认为存在超期羁押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该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检察院有法律监督职责;二是委托律师,律师可通过合法途径了解情况、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看守所羁押期限的规定涉及诸多方面。一般来说,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有明确限制,不同案件情况会有所不同。比如重大复杂案件,羁押期限可能会延长。在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羁押期限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如补充侦查等,羁押期限也会随之变动。你是否对看守所羁押期限的具体时长、不同阶段的规定细节,或者遇到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呢?如果有,不要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看守所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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