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费给到18岁后,还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离婚抚养费支付到子女满18周岁为止。但存在特殊情形,父母仍需负担必要抚养费:一是子女虽已成年,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无法独立生活,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继续支付。二是子女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也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若成年子女因主观原因,如自身懒惰、不愿工作等导致生活困难,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具体是否需继续支付,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和公平原则判定。
二、离婚抚养费不给强制执行怎样执行
若一方不给离婚抚养费,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执行流程如下:
首先,需向作出判决或裁定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等。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法院还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三、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有哪些
离婚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此外,抚养费的数额还需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当子女因生活、学习等合理需求,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时,子女有权要求适当增加。
当我们探讨离婚抚养费给到18岁后还有哪些情况时,其实后续还有不少需要关注的点。比如孩子在18岁后,若因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此外,关于抚养费的变更问题,如果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要是你对离婚抚养费18岁后的这些后续事宜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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