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符合啥条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主要有以下情形:
其一,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比如仅有被害人陈述但无其他证据佐证,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
其二,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其三,虽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其四,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应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等。
其次,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若发现羁押期限届满,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
再者,在羁押期间,嫌疑人应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讯问,但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另外,若嫌疑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如遭受刑讯逼供等,可提出申诉或控告。
同时,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必要时为嫌疑人聘请律师,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犯罪嫌疑人逃跑几年不追究
犯罪嫌疑人逃跑后是否追究需看是否已过追诉时效。依据《刑法》,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检核准。
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探讨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符合啥条件时,我们了解到了一系列法定情形。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还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况。除了这些,像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也可能不予批捕。你是否对这些条件有更深入探究的需求呢?若对于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如后续的司法程序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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