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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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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7 · 1226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逮捕条件且有严重疾病、怀孕等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监视居住,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也适用。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无法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旨在保障诉讼顺利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啥

一、监视居住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啥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范围和条件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目的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二、监视居住的规定及标准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监视居住的最高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该期限从决定执行之日起计算。在这六个月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在监视居住期间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了解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是啥之后,我们进一步探讨。比如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还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对于监视居住的这些相关问题,若你还有疑问,不要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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