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素如下:
主体
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人员等。
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客观方面
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按相关司法解释,是指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二、医疗事故罪处罚有何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严重不负责任”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如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认定,需结合相关医学标准和司法实践判断。此规定旨在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益,同时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促使其履行职责,避免因重大过失导致严重后果。若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处理。
三、医疗事故罪的刑责如何判定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判定刑责需考虑以下要点: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等。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客体:侵犯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严重不负责任,如擅离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等,且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根据《刑法》第335条,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我们探讨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时,除了主体需是医务人员等基本要素外,还存在诸多细节要点。比如行为人的违规操作必须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且在主观方面,需存在过失,若医务人员是故意造成患者伤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罪范畴了。对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处罚等相关法律问题,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帮你明晰医疗事故罪构成要素背后的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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