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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大学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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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648人看过
导读:一般离婚后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孩子上大学费用。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通常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等情况,上大学子女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抚养义务非法定义务。但离婚协议有约定或一方自愿承担,则对方需支付孩子大学费用。
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大学费用吗

一、离婚后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大学费用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孩子上大学费用。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通常上大学的子女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此时的抚养义务并非法定义务。不过,若父母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有约定,或一方自愿承担,那么对方需要支付孩子大学费用。

二、离婚后可以要回自己的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法律术语称变更抚养权。出现以下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起诉时,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上述情形存在,以增加变更抚养权诉求获法院支持的几率。

三、离婚后可以要回小三赠与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要回小三受赠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该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 即使双方已离婚,原配偶仍有权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三返还受赠财产。原配偶可收集赠与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购买物品的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支持原配偶的诉求,判决小三返还相应财产。需注意,要在诉讼时效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离婚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大学费用时,要知道这并非一概而论。通常情况下,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孩子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大学费用,若离婚协议中有约定,或者孩子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经济支持,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如何证明孩子有特殊需求,或者怎样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对方承担费用,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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