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包括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适用条件有: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适用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的试用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的适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得中断。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当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以下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目的在于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了解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对象包括什么后,你可能还想知道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比如要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还有,违反这些规定会有怎样的后果呢?可能会被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若你对监视居住的后续影响、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剖析相关法律问题,消除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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