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执行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决定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需在收到检察院送达的决定逮捕文书后,马上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若未能执行,也需把不能执行的原因告知检察院。同时,逮捕后应在24小时内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并通知其家属。如发现不应逮捕,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二、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流程是怎样的
检察院决定逮捕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决定逮捕,二是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
对于自侦案件,检察院侦查部门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七日以内,移送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应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决定逮捕的时间可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于公安机关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需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不符合的,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不批捕决定有异议,可要求复议、复核。
三、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时间是多久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时间因案件情况而异。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此外,如果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执行时间是多久时,要知道一旦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逮捕。一般会在较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但这其中可能涉及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抓捕需要一定时间。若遇到这种情况,执行时间会相应延长。而且在执行逮捕过程中,还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你是否对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执行时间存在疑问呢?要是对执行时间的具体规定、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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