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律师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他投身法律行业多年,丰富的执业年限让他积累了无数宝贵经验。
在专业认证方面,他拥有一系列令人瞩目的资质,这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更是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优势。
近日,蒲开恩律师成功打赢了一场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充分彰显了他的实力。本案是一起因场地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此前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唐某的诉讼请求,唐某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蒲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制定了以“坚守举证责任规则,瓦解对方核心主张”为中心的应诉策略。
蒲律师紧紧抓住《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核心原则。在庭审及代理意见中反复强调,唐某作为主张对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并索赔的一方,必须就其主张的“提出过面积异议”、“因面积不足或第三方建站而退场”等关键事实承担充分的举证责任。针对“面积不足”主张,他指出,无论场地实际面积是否与合同完全一致,唐某从未在合同履行期间就此提出过异议,且未能证明“退场”与“面积问题”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其单方委托的测绘报告及鉴定申请均不具采纳必要性。对于“根本违约”主张,他论证允许第三方建搅拌站是经唐某知晓且未反对的行为,不构成根本违约。在“新证据”主张方面,他有力反驳对方提交的新证据,明确指出调解过程中的妥协和让步在法律上不得作为后续诉讼中对己方不利的证据,成功排除该证据的证明力。此外,他还援引原审已查明的事实,强化我方立场,让法庭看到申请人主张前后矛盾、证据薄弱。
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蒲开恩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驳回再审申请人唐某再审申请的裁定。法院认定要点与蒲律师策略完全契合,明确认定唐某未能举证证明其在合同履行中提出过面积异议,也未能证明其退场与对方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认为场地面积问题并非本案认定根本违约的核心,支持了原审法院驳回鉴定申请的决定。认定唐某提交的所有新证据均不足以推翻原判决,特别指出调解中的意思表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蒲开恩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代理被申请人,守住了胜诉果实,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卓越表现,让他成为众多法律从业者学习的典范,是一位实力强劲、专业靠谱、极具责任心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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