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罪高判多少年以上不追究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因量刑幅度不同而有差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种情况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信用卡诈骗案恶意透支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用卡恶意透支认定需满足:
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明知无还款能力大量透支无法归还;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等情形。
二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一般指单张信用卡透支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三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若满足上述条件,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信用卡诈骗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信用卡诈骗罪的入罪标准如下: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入罪标准。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本罪。这里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会依据具体犯罪情节而定。当我们探讨信用卡诈骗罪高判多少年以上不追究时,其实这里涉及到诸多考量因素。比如犯罪金额巨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量刑会相对较重。而在司法实践中,即使犯罪情节严重,一旦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所区别。要是你对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范围、追诉时效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