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知情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销售假药罪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无论是否知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不知情销售假药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但不影响立案。
二、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处罚标准是啥
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若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并说明提供者,可免予行政处罚,但仍要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算,按侵权人侵权获利确定。权利损失或侵权获利难确定,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可按上述方法确定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合理开支。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确定,法院依侵权情节判三百万元以下赔偿。
三、不知情销售假药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即使不知情销售假药,仍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从民事责任看,若假药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销售者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行政责任方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责令停止销售假药,没收违法销售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刑事责任上,依据《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虽不知情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但不必然免除刑事责任。
当我们探讨不知情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啥时,需明确即便不知情,但如果销售假药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依然可能被立案追诉。比如销售的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等。若因疏忽销售了假药,自己却浑然不知,一旦面临相关调查,可能会陷入诸多麻烦。对于不知情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的具体细节、相关法律条款适用以及如何应对后续问题等,你是否仍有疑问?如果有,不要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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