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分财产是分的现有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离婚时的现有财产为基础,但并非绝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对于现有财产,会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仅分割共同财产部分。
不过,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并且,离婚后发现有上述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所以,虽然以现有财产为主要分割对象,但还需考虑财产的来源、转移等情况。
二、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依据什么
夫妻离婚分割房屋,主要依据以下方面:房屋产权归属:若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出资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还贷情况: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协议约定: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
三、夫妻离婚分财产给父母打借条有效吗
夫妻离婚分财产时给父母打借条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判断。
若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有实际的资金往来或财产交付,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该借条一般有效。比如,借款用于购买夫妻共有房产、共同经营生意等,此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承担。
然而,若借条是为了在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而虚构的,并非真实债务,法院不会认可其效力。例如,一方为减少对方可分割财产,与父母串通伪造借条。在诉讼中,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款真实发生。若无法举证,借条可能被认定无效。
当探讨夫妻离婚分财产是否分的现有财产时,答案是较为复杂的。除了现有财产,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哪怕在离婚时还未实际取得,也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有一些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不管是何时实际获得,都在分割范围内。若您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还有诸如财产隐匿如何处理、债务如何分担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的财产分割问题保驾护航,让您在离婚过程中明晰权益,妥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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