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内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每月的工资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婚后开办企业的盈利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婚后一方著作出版获得的稿酬。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开店经营收入、炒股收益等;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著作权、专利权带来的经济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含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三、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负债
依据我国法律,夫妻共同负债通常指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下几种情形一般属于共同负债: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日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三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属于共同负债。
离婚时,共同负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在了解离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内后,我们进一步探讨。例如房产,若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共同财产。又如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得、投资收益等,同样属于共同财产范畴。另外,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也都在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于这些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上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权益,妥善处理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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