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

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3 · 1501人看过
导读:监外执行一般需要担保人。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交付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意见报相关机关批准。罪犯申请需提供保证人,保证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向决定或批准机关出具保证书,监督被保证人。若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罚款,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责。
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吗

一、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

监外执行一般需要担保人。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罪犯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罪犯申请监外执行,需提供保证人。 保证人应具备相应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承担保证义务、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等。保证人需向决定或批准机关出具保证书,其职责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若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可能被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二、监外执行需要自己去申请吗

监外执行不一定需要自己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如果罪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所以,罪犯本人、其亲属等可以向相关执行机关提出申请,但执行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罪犯符合条件的,也会依职权启动监外执行程序

三、监外执行需要检察院同意吗

监外执行是否需检察院同意分情况。在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无需检察院同意;在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但最终批准权在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而非检察院。 不过,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对监外执行的决定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若发现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应立即重新核查。

在探讨监外执行是否需要担保人时,我们了解到这一制度的相关规定与具体情形。监外执行确实可能需要担保人,其目的在于确保罪犯遵守规定,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担保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担保人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与良好信用等。倘若你对监外执行担保人的具体职责范围、更换担保人的情形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监外执行的其他相关细节,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尽且准确的解答,帮你消除疑惑,明晰法律规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