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而产生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其次,按顺序清偿以下债务: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
二、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怎么了结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通过破产程序了结。首先由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对申报债权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对于企业的债权,管理人应积极追收。
进入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阶段,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后执行。变价方案将破产财产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分配方案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办理注销登记后,企业法人资格消灭,未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三、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该怎么了结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了结主要通过以下程序:
首先,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
对于债务,由管理人依法审查并确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职工债权如工资、社保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税款债权也优先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则按比例受偿。
对于债权,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经管理人审核后确定其债权性质和数额。
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债权、税款等后,按法定顺序清偿普通债权。若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最后,经法定程序,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在探讨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其背后复杂且严谨的法律逻辑。当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各方利益。除了基本的清偿顺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清偿过程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如何体现?以及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在不同情况下的保障力度。如果您对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或者相关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疑问找到精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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