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时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离婚吗
离婚诉讼时不要求分割财产是可以离婚的。婚姻关系的解除与财产分割并非必然关联。
离婚主要考量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能证明感情破裂,即便不涉及财产分割,法院也可判决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
在诉讼中,当事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若不要求,可在之后另行起诉分割财产。不过需注意,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另一方发现后可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二、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诉讼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双方身份信息。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3.起诉状:需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
4.子女相关材料:若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抚养权争议的,还应提供自己抚养更有利的证据。
5.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6.感情破裂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以支持离婚诉求。
三、离婚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离婚诉讼一般无时效限制,随时可提起。但存在特殊规定: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基于《民法典》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即使不要求分割财产,也是可以离婚的。财产分割并非离婚的必要前提条件。离婚主要考量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婚姻关系无法维系,双方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不过,不要求分割财产并不意味着日后不能再主张。比如在某些情况下,若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财产分割诉讼。要是您对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相关事宜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离婚诉讼的更多细节,比如抚养权如何争取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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