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哪些特殊限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特殊限制如下: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有哪些违规情形
取保候审的违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有哪些特殊情况
取保候审存在多种特殊情况。比如,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的除外。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适用。还有,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也可能会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总之,特殊情况需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情况及案件具体情形来判断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当探讨取保候审有哪些特殊限制时,需要明白这些限制是多方面且细致的。比如在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你是否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遇到了相关困扰?若对取保候审的特殊限制细节,如违反限制后的后果、不同情况的具体规定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全面解答,帮你明晰法律要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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