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了是从判的那天算起吗
判刑的刑期计算并不一定从判决那天算起。
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相应天数。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若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就被关押,这段羁押时间会计入刑期,实际服刑起始时间早于判决日。
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这种折抵情况。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所以,刑期计算要根据具体刑罚及判决前是否羁押等情况确定,并非单纯从判决日起算。
二、判刑了是从哪一天开始算的
判刑后刑期开始计算的时间因刑罚种类而异。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不存在刑期折抵问题。死缓执行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需注意判决执行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不同,判决执行之日指罪犯实际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日期。
三、判刑了是从抓走的那天算起吗
判刑后刑期计算不一定从抓走那天算起。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相应刑期。其中,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抓走”若属于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可折抵刑期,即从该日开始在最终刑期中扣除相应羁押时间。若只是被传唤、拘传,因这两种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时间较短且一般不超24小时,通常不折抵刑期。
关于判刑了是否从判的那天算起,在司法实践中有明确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判刑后的刑期计算会综合考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比如,某人被先行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在计算最终刑期时,会把这段羁押时间按照相应规则进行折抵。如果对判刑后的刑期计算规则,像不同刑罚的折抵方式等还有疑问,或者对整个判刑及刑期相关流程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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