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应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两类。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有: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其五,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其六,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其七,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在执行监视居住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同时,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同情况需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以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公正。
三、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当我们探讨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应有哪些时,首先要明确这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条件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可能符合监视居住条件。还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障胎儿或婴儿健康成长,也在监视居住适用范围内。另外,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出于维护家庭关系稳定的目的,也可能被允许监视居住。你是否对监视居住条件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监视居住条件的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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