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证据责任如何分配
在医疗纠纷中,证据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存在特殊情形。
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受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来证明就医和损害情况。
而对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在《民法典》施行后,不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不过,在三种法定情形下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此时,医疗机构要自证无过错。若医疗机构不能证明,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总之,医疗纠纷证据责任分配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法判断。
二、医疗纠纷证据谁提供
医疗纠纷中,证据提供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同时存在特殊规定。
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因诊疗活动受到损害进行举证,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
医疗机构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举证责任。《民法典》规定,若患者主张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举证自身无过错。另外,因医疗产品的缺陷、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三、医疗纠纷证据如何处理好
处理医疗纠纷证据需注意以下要点:及时收集:患者一方应尽快收集病历资料、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需依法提供,不得拒绝。固定证据: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妥善保管:患者自行收集的证据要妥善保存,避免损坏或丢失。医疗机构也应按规定保管好病历等资料,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申请鉴定:必要时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也是重要证据。
在了解医疗纠纷证据责任如何分配后,我们知道了这一过程涉及多方因素。其实,后续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因医疗纠纷引发的赔偿金额确定问题,如何依据已分配的证据责任来精准计算赔偿数额。还有,如果对医疗纠纷证据责任分配结果不服,该通过怎样的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进一步维权。这些都是在面临医疗纠纷时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要是您在医疗纠纷证据责任分配及相关后续问题上仍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团队会为您提供详尽且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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