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怎样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后,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放弃继承或不存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则该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需要注意,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且一旦作出,一般不能反悔。若有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在了解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是什么之后,我们知道其包含配偶、子女、父母。但在实际继承过程中,可能还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又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你是否对遗产继承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确定继承份额的具体比例,或者存在多个继承人时如何协商分割遗产等。若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遗产继承相关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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