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个人概况
北京袁红军律师,执业于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是该所专职律师及高级合伙人。
袁红军律师在法律领域成绩卓越。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x师协会会员及新疆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08年执业以来,承办大量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涵盖合同、经济、房地产、公司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参与多起重大刑事辩护案件,为多家公司、企业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在商务谈判、事项调查、风险把控等方面经验丰富,全力维护客户权益。
袁红军律师有着独特办案风格,会为当事人考虑最优纠纷解决途径,降低讼累和成本;认真全面调查取证,构建有效证据链条;不利时如实告知当事人并寻求最佳结果,其精细沉稳的办案风格赢得当事人充分信任。
袁红军律师擅长重大民事商事、经济与仲裁案件诉讼代理,重大刑事案件辩护,重大民商事、刑事案件申诉再审代理,以及公司法律顾问非诉讼业务,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凭借出色表现,荣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优秀刑事律师、个人三等功等多项荣誉,还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员等社会职务,在法学领域持续贡献力量。北京袁红军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二、实战案例
案件背景:2008年8月,被告人xx受其哥哥艾X(已被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授意,以自己名义开通股票帐户并办理银行卡,后该帐户及卡由艾X使用,艾X将受贿所得存入帐户交易。2015年11月,艾X将银行卡交xx用于个人经营,2016年9月xx补办新卡并告知艾X卡号,艾X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将股票帐户本金及收益转入新卡。xx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艾X窝藏赃款,还用于经营或转借他人。2017年3月11日,xx接到通知接受调查,次日被留置,他如实供述相关事实,但坚称不知款项为犯罪所得。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律师介入: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了解当事人困境,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凭借扎实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迅速剖析案件细节,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办案过程:律师收集、整理监察委员会函、企业档案查询、证人证言等各类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凭借出色庭辩技巧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进行有力辩护,虽未能使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但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认定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xx主动到案、积极退赃,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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