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杨青律师,作为上海兰迪(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在法律行业已深耕五年有余,始终秉持“以服务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
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与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杨青律师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她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成功代理了多家建筑企业的大型工程案件。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高效的诉讼策略以及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杨青律师为客户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与高度信赖。
执业期间,杨青律师积极投身法学研究与行业建设。她是江苏省法学会多个研究会的成员,还是建邺区法学会常务委员,积极参与地方立法调研等活动。同时,作为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相关委员会委员,她推动了律所专业化建设与青年律师培养。
杨青律师屡获殊荣,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以及多个年度建邺区司法局先进个人、优秀律师等。她擅长合同事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纠纷,以及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金融争议解决。杨青律师以其专业和负责,为每一位客户保驾护航,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二、经典案例
2023年2月,南京的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遭遇货款被拖欠的烦心事。被告江苏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苗XX向其采购石膏粉料等建材产品,共计货款1X3XX0元。按约定应在供货后月结100%货款,最迟2023年3月付清,可到期后被告却毫无动静。
XXX公司从事建材销售业务,是被告苗XX联系要求供货的,期间还补签了合同。然而,即便有合同和付款承诺函,货款依旧未到账。无奈之下,XXX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销售单据有苗XX签名,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粉刷石膏销售合同》合法有效,苗XX签名行为效力及于被告XX公司,所以支持原告要求被告XX公司支付货款的主张。关于逾期付款利息,因合同有明确结算方式且原告主张符合规定,法院也予以支持。而苗XX出具付款承诺函构成债务加入,要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江苏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X3XX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苗XX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判决履行,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也由被告负担。
在这场纠纷中,专业律师团队依据事实和法律,为XXX公司成功维权。比如在认定合同效力上,就像两个人真诚地约定一起做一件事,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遵守。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一步步帮公司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让公司在困境中看到希望,获得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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