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4 · 1762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涵盖三种自然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上述公司除董事、监事外的经理等一般职工;上述企业以外企业或单位职工,如集体、私营、外商独资企业职工及国有等公司中无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其他职工。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

一、挪用资金犯罪主体是谁

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以及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需注意,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是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挪用资金罪是否有单位犯罪罪名认定条件

挪用资金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存在单位犯罪的说法。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相关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其他罪名。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单位的资金。判断是否构成本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并符合相应数额、用途等条件。

三、挪用资金罪还款后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还款后,处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还款行为可视为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会予以酌情从轻考虑。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款后,若犯罪情节较轻,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例如,挪用资金用于应急且及时归还,未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等情况。司法实践中,会结合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归还时间、造成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等,最终确定具体的处罚。但总体来说,还款对减轻处罚有积极意义。

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是谁?这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一般来说,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在司法实践中,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对于一些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您对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的认定范围、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案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让您对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