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广西陆伟仙律师,作为广西定捷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声名远扬。
陆伟仙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政府法律顾问领域,堪称该领域的权威专家。在民商事争议方面,她经验丰富,面对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能深度梳理资金流向,精准固定债权凭证,成功助力金融机构追回逾期债权,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处理劳动争议时,结合企业用工实际与劳动法规,为企业制定合规方案,有效规避潜在风险。在政府法律顾问领域,长期为多个政府机关提供专业服务,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撰写等大量非诉法律事务,筑牢法律防线;代理政府相关诉讼案件,有力维护行政机关合法权益。同时,她深度参与多项重点专项工作,展现出处理复杂疑难项目的卓越能力。
陆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服务客户。在民商事争议解决中,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一致好评。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精心处理每一个环节,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持,规避法律风险,助力项目顺利推进。广西陆伟仙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值得信赖,是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可靠之选。
二、典型案例
案件背景:2019年6月21日,刘XX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共同履行征收补偿法定职责。该案件的关键法律问题在于被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
律师介入:经验丰富的[律师姓名]接手此案后,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精准把握关键要点。
办案过程: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经审查认为应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原告所列被告不适格,遂向原告释明并要求变更被告,原告书面回复不同意。此案件存在程序和实体两大难点,程序上原告列错被告且拒绝变更阻碍诉讼推进,实体上原告因对法律理解有误致主体列错。[律师姓名]为当事人清晰剖析法律要点,最大程度保障客户权益,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案件结果:最终,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刘XX的起诉,本案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的50元案件受理费由法院退回。[律师姓名]成功应对此案复杂局面,展现出在行政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值得信赖,若面临行政诉讼相关法律问题,[律师姓名]是解决问题的可靠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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