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地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取保候审适用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适用情形为: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期限规定旨在保障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同时避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过度限制。
三、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一般多少天结束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结束时间不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
监外执行没有固定期限,它主要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因法定原因无法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的情况。当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罪犯刑期未满,应收监执行;如果刑期已满,则结束执行,罪犯释放。
在了解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地适用的情形是什么后,我们知道了它们各自的适用条件。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而监视居住则多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特殊情形不宜逮捕的情况。那么,在实际案件中,如何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这些适用情形呢?对于不同罪名的犯罪嫌疑人,适用标准又有哪些细微差别呢?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法律要点,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