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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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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5 · 1553人看过
导读:串通投标罪构成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含自然人和单位的投标人与招标人;主观是故意,明知损人仍希望或放任,目的常是非法获利或排挤对手;客体是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损害他人利益且情节严重,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损害合法利益,如约定抬高或压低报价,情节严重有手段恶劣等情形。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一、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一般主体,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目的通常是获取非法利益或排挤竞争对手。客体:破坏了正常的招投标市场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行为。比如投标人之间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等。情节严重一般指串通投标手段恶劣、多次实施串通投标、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二、串通投标罪未中标未遂如何判

串通投标罪是行为犯,不以中标为既遂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串通投标但未中标的未遂情形,一般仍按串通投标罪定罪处罚,只是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如串通的手段、造成的影响等,相较于既遂犯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量刑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来判定。

三、串通投标罪能律师会见

在串通投标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时,会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等。这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及时获得法律专业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律师全面了解案情,为后续辩护工作做好准备。但会见需遵守看守所等相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所以,串通投标罪案件中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

当我们探讨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时,除了前文提到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这些基本要素外,还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比如在串通的形式上,可能不仅仅局限于常见的私下约定,还可能通过复杂的间接联络方式达成默契。在认定犯罪情节时,投标项目的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也会对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若你对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素还有更多疑问,例如如何判断具体行为是否属于串通投标,或者在不同情况下该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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