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法对拘留期限的规定是啥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4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延长1至3日。
二、刑事诉讼法对单位犯罪咋处理
刑事诉讼中,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形的,依照规定单处罚金。
在诉讼程序上,单位犯罪案件以单位为被告。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代表被告单位参加诉讼。若被告单位无合适人选,可由检察院确定。
单位犯罪案件审判中,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不再追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继续审理。
三、刑事诉讼法对超过追诉时效咋判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时效依法定最高刑而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若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在探讨刑事诉讼法对拘留期限的规定是啥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会有所延长。比如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七日。若你对拘留期限在不同情形下的具体时长、延长条件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刑事诉讼法中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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