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诉讼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民事案件中,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律师费通常遵循“谁请律师谁负担”的原则,即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或者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案件,法律支持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
二、民事案件诉讼费用何时缴纳给被告
民事案件诉讼费用并非缴纳给被告。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当事人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预交诉讼费用。例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通常在立案时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如果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判决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三、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中断吗
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存在中断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函催款,债务人书面回复愿意还款,就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一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从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权利难以实现。
关于民事案件诉讼费和律师费谁承担,想必大家已经有了一定了解。在实际情况中,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而律师费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不过,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胜诉方就有可能要求败诉方支付这笔费用。若你对民事案件诉讼费和律师费承担的更多细节,如特定合同纠纷中律师费承担的具体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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