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不属于离婚分割财产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以下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即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归属仅为财产所有者。
2.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具人身专属性,归一方。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遗嘱指明由一方继承,或赠与合同写明给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男士专用剃须刀、女士专用化妆品等。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财产。
二、民法典中不属离婚分割的财产有啥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等,因其具有特定人身属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仅供一方使用的具有个人属性的物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比如某些有特殊纪念意义且明确仅与一方相关的财产。离婚时,这些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民法典中哪些财产是离婚不可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归属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改变。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专属于受损害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明确了财产归属指向。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基于其个人特殊需求。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需注意,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但上述特定财产,基于其性质或法律规定,排除在可分割范围之外,以保障财产所有者的特定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根据民法典哪些财产不属于离婚分割范围时,可能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后对另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进行了较大价值的添附,这部分财产该如何认定呢?又或者,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收益,这些收益是否也完全属于这一方呢?如果您对这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范围外财产的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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