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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申请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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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8 · 2138人看过
导读:申请撤销之诉通常即第三人撤销之诉。有独立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若有证据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并损害其民事权益,可在知道或应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起诉。像甲乙恶意串通处分丙房产,丙符合条件可提起此诉维权。
哪些情况可申请撤销之诉

一、哪些情况可申请撤销之诉

申请撤销之诉一般指第三人撤销之诉。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比如,甲乙恶意串通达成调解协议,将本属于丙的房产进行处分,丙若未参加该诉讼,且无自身过错未参与,在知晓权益受损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况可申请案件再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申请再审: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四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是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是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是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是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是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是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哪些情况可认为离婚协议无效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主要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如一方通过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明显不公的离婚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时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比如夫妻为逃避债务,恶意约定财产分割损害债权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借离婚之名,转移财产逃避履行法定义务。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协议约定限制一方再婚自由等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条款。 若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若认定符合无效情形,将判决协议无效。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可申请撤销之诉时,需要明确这一法律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适用范围。除了文中提到的主要情形外,像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还有在受胁迫而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另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方同样可申请撤销。你是否对这些特殊情况的撤销之诉存在疑问呢?若有任何关于撤销之诉的具体问题,比如申请流程、时间限制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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