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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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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7 · 2030人看过
导读: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一年内、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东在法定“窗口期”如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等不得买卖;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完成收购后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啥限制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啥限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股东在法定的“窗口期”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等不得买卖。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上市公司股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上市公司股权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较为复杂。首先,如果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院管辖。 对于股权合同纠纷,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侵权纠纷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另外,专属管辖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上市公司股权纠纷要综合具体纠纷性质,依据上述规则确定管辖法院。

三、上市公司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处理

上市公司股权代持纠纷处理较为复杂。首先,需审查代持协议效力。若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协议通常有效。 对于实际出资人要求显名的,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因为这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 在处理纠纷时,关键是证据。实际出资人要证明其对股权享有实际权益,如出资凭证、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等证据。 若因代持产生利益分配等争议,依代持协议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实际出资情况及公平原则确定。 若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违规问题,还可能引发行政责任。总之,处理此类纠纷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存在多方面限制。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受公司章程约束。比如,控股股东转让股权可能需满足特定条件,防止控制权过度变动影响公司稳定。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还涉及到信息披露等要求。若因种种限制导致转让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对具体的转让流程、合规要求等仍有疑问,别让这些困扰阻碍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深入剖析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的细节,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助您明晰每一步,放心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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