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欠债能否追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但存在特定情形时可以追加:一是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需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应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符合上述情形,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通过执行程序让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欠债能不能要回来
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要确定公司债务的性质及相关证据。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如合同、借条等,且公司有履行能力,一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讨。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公司偿还债务。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公司欠款事实。法院判决后,若公司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公司财产等措施,用于清偿债务。
但如果公司已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则要按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受偿。所以,能否要回公司欠债,需依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
三、公司欠债能减资吗
公司欠债时一般不能随意减资。
减资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若公司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或未满足债权人合理要求的情况下减资,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公司欠债时减资需严格依法进行,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在探讨公司欠债能否追股东为被执行人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那么,如果股东未实际出资或抽逃出资,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该如何维权?若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又该如何证明并追究其责任?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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